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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84.1亩土地上林木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3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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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564298298/021-36030081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0
起拍价:3010000 保证金:310,000 元
评估价:4,290,11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上海海同拍卖有限公司(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64298298/021-36030081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2日10时至2022年1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84.1亩土地上林木。

评估价:4,290,110元;起拍价:301万元;保证金:3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2年11月22日10时至2022年1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海同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拍卖标的预约看样须凭保证金支付凭证,统一时间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五、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名称、胸径/地径等(cm)、单位、数量等参数参考《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2年7月6日)所列《评估明细表》,图片仅供参考,《评估明细表》上所标名称、胸径/地径等(cm)、单位、数量仅供竞买人参考,所有拍卖标的均以竞买人看样为准。拍卖标的按实物现场现状为准整体拍卖,资产评估报告所列《评估明细表》仅供参考,现场实物与《评估明细表》记载的情况有一定出入不符时,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管理人按实物现场现状交付。不在《评估明细表》所列范围内的不属于拍卖范围,买受人不得拆卸或提走。拍卖标的提货时如有数量溢缺,不影响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不实行多退少补。拍卖标的无标志,无原始票据、相关证书及其他资料。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保证拍卖标的能否正常使用,不承担所有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等),也不对拍卖标的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场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买受人如需移栽或砍伐需符合林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1月15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2年12月9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买受人接到本院通知之日起的30日内须本人(凭有效证件及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至标的物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84.1亩土地上提清全部标的物,若逾期不提或未提清,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同意本院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拍卖成交款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买受人不可申请邮寄,本院仅接受本人自提。标的物管理人不提供挖掘、搬运设备,标的物在提货中的挖掘、搬运、装卸、仓储、包装、运输、人工、劳务、必要的配件维修、过磅及跨境出市等手续及税费均由买受人自理。在挖掘、装卸、运输、使用和销售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办理相关手续。买受人须服从法院及标的物管理人必要的管理和安排。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金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欠费、滞纳金和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亦全部由买受人支付。拍卖成交价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时、提货时所发生的一切税费。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当事人,显示已签收;若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海同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6030081;13564298298杨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63号8号楼402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69202007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2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2日10时至2022年1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 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林业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84.1亩土地上林木

四、特别提醒:

1、经现场勘查,标的物无人进行看护打理、整形修剪。

2、拍卖标的名称、胸径/地径等(cm)、单位、数量等参数参考《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2年7月6日)所列《评估明细表》,图片仅供参考,《评估明细表》上所标名称、胸径/地径等(cm)、单位、数量仅供竞买人参考,所有拍卖标的均以竞买人看样为准。拍卖标的按实物现场现状为准整体拍卖,资产评估报告所列《评估明细表》仅供参考,现场实物与《评估明细表》记载的情况有一定出入不符时,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管理人按实物现场现状交付。不在《评估明细表》所列范围内的不属于拍卖范围,买受人不得拆卸或提走。拍卖标的提货时如有数量溢缺,不影响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不实行多退少补。拍卖标的无标志,无原始票据、相关证书及其他资料。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保证拍卖标的能否正常使用,不承担所有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等),也不对拍卖标的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场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买受人如需移栽或砍伐需符合林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在收到法院裁定书后的3日内办理预约提货手续,并在接到本院通知之日起的30日内须本人(凭有效证件及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至标的物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84.1亩土地上提清全部标的物,若逾期不提或未提清,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同意本院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拍卖成交款及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进场提货时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并做好登记手续。标的物管理人不提供挖掘、搬运设备,买受人在提货时所需挖掘费、搬运费、装卸费、仓储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劳务费、必要的配件维修费、过磅以及跨境出市等手续及所需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理,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亦全部由买受人支付。买受人须服从法院及标的物管理人必要的管理和安排,自行与标的物管理人协商解决提货用水、用电等事宜,如买受人与标的物管理人发生纠纷,自行按法律法规解决。买受人如须进行明火、电焊、气割等特殊作业的,须派遣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备案,相应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买受人在提货期间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房屋固定设施、设备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房屋固定设施、设备等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4、如该标的物出现提货时与看样时不一致的情况(包括但并不限于灭失、遭受意外毁坏、非法占用、自然损毁、数量和重量溢缺等),相应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后,必须由经省市级以上的技术安全监督机构发放资质的企业进行安全挖掘、装卸、运输、使用和销售,法院不承担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后的挖掘、装卸、运输、使用和销售等各种情况下所遇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法院对标的物能否过户或权利转移、使用和销售等不提供保证和不承担法律责任。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欠费、滞纳金和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亦全部由买受人支付。

5、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无法提供标的物原始票据、相关证书及其他资料。禁止买受人在标的物存放现场对标的物进行转让交易。

五、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场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与竞买的请全程关注本次拍卖。

七、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八、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本院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外,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2年12月9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提货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三、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四、竞买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七、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八、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6920200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海同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6030081;13564298298杨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63号8号楼402室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2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84.1亩土地上林木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胡**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特别提醒:

1、经现场勘查,标的物无人进行看护打理、整形修剪。

2、拍卖标的名称、胸径/地径等(cm)、单位、数量等参数参考《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2年7月6日)所列《评估明细表》,图片仅供参考,《评估明细表》上所标名称、胸径/地径等(cm)、单位、数量仅供竞买人参考,所有拍卖标的均以竞买人看样为准。拍卖标的按实物现场现状为准整体拍卖,资产评估报告所列《评估明细表》仅供参考,现场实物与《评估明细表》记载的情况有一定出入不符时,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管理人按实物现场现状交付。不在《评估明细表》所列范围内的不属于拍卖范围,买受人不得拆卸或提走。拍卖标的提货时如有数量溢缺,不影响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不实行多退少补。拍卖标的无标志,无原始票据、相关证书及其他资料。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保证拍卖标的能否正常使用,不承担所有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等),也不对拍卖标的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场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买受人如需移栽或砍伐需符合林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在收到法院裁定书后的3日内办理预约提货手续,并在接到本院通知之日起的30日内须本人(凭有效证件及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至标的物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84.1亩土地上提清全部标的物,若逾期不提或未提清,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同意本院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拍卖成交款及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进场提货时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并做好登记手续。标的物管理人不提供挖掘、搬运设备,买受人在提货时所需挖掘费、搬运费、装卸费、仓储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劳务费、必要的配件维修费、过磅以及跨境出市等手续及所需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理,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亦全部由买受人支付。买受人须服从法院及标的物管理人必要的管理和安排,自行与标的物管理人协商解决提货用水、用电等事宜,如买受人与标的物管理人发生纠纷,自行按法律法规解决。买受人如须进行明火、电焊、气割等特殊作业的,须派遣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备案,相应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买受人在提货期间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房屋固定设施、设备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房屋固定设施、设备等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4、如该标的物出现提货时与看样时不一致的情况(包括但并不限于灭失、遭受意外毁坏、非法占用、自然损毁、数量和重量溢缺等),相应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后,必须由经省市级以上的技术安全监督机构发放资质的企业进行安全挖掘、装卸、运输、使用和销售,法院不承担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后的挖掘、装卸、运输、使用和销售等各种情况下所遇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法院对标的物能否过户或权利转移、使用和销售等不提供保证和不承担法律责任。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欠费、滞纳金和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亦全部由买受人支付。

5、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无法提供标的物原始票据、相关证书及其他资料。禁止买受人在标的物存放现场对标的物进行转让交易。

6、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由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标的视频介绍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5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84.1亩土地上林木”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青浦金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竞买号:G9871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010000元(叁佰零壹万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2-11-25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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